【竞赛通知】 “旺旺杯”2018年北京青少年击剑公开赛,2018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击剑比赛(春季赛)

比赛规程

一、组织单位

主办单位:

北京市击剑运动协会

北京市中小学体育运动协会

北京市青少年体育科技促进会

承办单位:

北京奥扬体育有限责任公司

协办单位:

凯旋腾跃(北京)体育有限公司

丰台击剑运动训练中心

北京翰辰天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赞助单位:旺旺集团

二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
1.比赛时间:

5月26 日:男子花剑、男子佩剑、男子重剑

5月27 日:女子花剑、女子佩剑、女子重剑

2.比赛地点:

1)凯旋击剑(世纪金源馆)(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2层,E11电梯直达)

2)丰台击剑运动训练中心(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北路8号院丰台体育中心羽毛球馆)

3)北京天奥国际击剑俱乐部(北京市石景山区上庄大街启迪冰雪体育中心B馆2层)

【重要提示】:具体比赛时间、各剑种场地安排将以秩序册为准,秩序册于比赛前三天发布。

三、比赛项目

花剑个人赛

重剑个人赛

佩剑个人赛

四、比赛组别

1.青年组:2000年-2001年出生(男/女)

2.少年甲组:2002年-2003年出生(男/女)

3.少年乙组:2004年-2005年出生(男/女)

4.儿童甲组:2006年-2007年出生(男/女)

5.儿童乙组:2008年-2009年出生(男/女)

6.儿童丙组:2010年-2011年出生(男/女)

五、比赛办法

1、比赛采用国际剑联比赛规则,首先进行小组赛循环,根据排名淘汰20%-30%后进行单败淘汰赛,直至决出全部个人名次。

2、按照国际剑联和中国击剑协会规定,个人循环小组赛比赛时间3分钟,先击中5剑为胜。单败淘汰赛比赛三局,每局3分钟,每局中间休息1分钟。青年组、少年组先击中15剑为胜。儿童组先击中10剑为胜。

3、各组不足8名者,录取名次递减2名;不足4名取消该组比赛。

4、学校及俱乐部(需具备法人资质。下同)团体成绩,根据个人的成绩积分计算,第1名32分,第2名26分,第3名20分,第4名18分,第5-8名14分,第9-16名8分,第17-32名4分。(协会系列赛是个人赛,不取团体成绩。)

六、奖项设置

1、各组第1-3名,颁发奖牌和证书

2、各组第4-8名,颁发证书

3、学校团体总分第1-3名,颁奖杯和证书

4、俱乐部团体总分第1-3名,颁发奖杯和证书

5、学校、俱乐部总分第4-8名,颁发证书

七、裁判与仲裁

本赛事裁判和仲裁由国家二级以上裁判或专业人士担任。

八、参赛资格

1、参赛选手需有中小学生正式学籍

2、参赛选手需身体健康

3、参赛选手需遵守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》

4、参赛选手需接受并遵守本赛事规程及相关规定

5、参赛选手可同时代表学校(限一个)和俱乐部(限一个)参加比赛

九、参赛要求

1、参赛选手须持参赛证,通过检录后参赛。

2、参赛选手需在指定检录时间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。

3、参赛选手需按照比赛规程参加比赛。

4、检录、比赛和颁奖秩序及赛场文明与纪律等均为比赛评分内容,领队、教练、家长及参赛选手需遵守赛事规定,于指定时间和区域内比赛、指导、观赛,共同维持赛事秩序。如有追跑打闹,堵占通道,影响比赛秩序,威胁赛事安全的,将扣减比赛选手和团体成绩,直至除名。

十、比赛器材

1、比赛器材及服装需为中国击剑协会或赛事组委会指定产品。

2、青年组、少年组使用成年剑(5号剑),儿童组使用儿童剑(0号剑)。

3、赛前所有器材和服装要经过组委会器材组检查,经查合格后加盖赛事检验章,参赛选手需使用盖合格章的器材和服装参赛。

4、器材检验安排:

集体验器材:组委会将于赛前到参赛俱乐部集体验剑(时间表另行通知),届时请各俱乐部通知参赛学生统一验剑。

个人验器材:个人验器材时间为 2018 年 5月 23-25日 14:00-19:00

器材检验处地点安排:

1)凯旋击剑(世纪金源馆)(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2层,E11电梯直达)

2)丰台击剑运动训练中心(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北路8号院丰台体育中心羽毛球馆)

3)北京天奥国际击剑俱乐部(北京市石景山区上庄大街启迪冰雪体育中心B馆2层)

十一、领队

1、领队是学校和俱乐部的组织者,需全面负责赛事组织,领队未在现场组织比赛,不能获得优秀组织奖和领队奖。

2、领队会工作安排发布在赛事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,请注意参看。

十二、观赛要求

1、组委会将根据场馆条件和赛事情况,决定观赛规模和办法,并在赛前通知。

2、比赛场馆分比赛区和休息区,领队、教练、家长只能在休息区等候,不得进入比赛区内。

3、学生在非比赛区的安全由领队及监护人负责。

4、场内严禁吸烟、大声喧哗、进行危险行为,不能吃中式快餐、不能喝带糖饮料。

十三、安全责任

1、参赛者需身体健康,无器质性疾病,并能够安全比赛。

2、参赛单位及监护人要认真做好参赛学生健康检查,加强安全教育,制定安全预案,落实安全管理,履行安全职责,确保参赛选手安全。

3、参赛选手必须投保意外伤害险(校园险无效),在提交纸质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保单复印件;如发生意外有关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,主承办单位均不承担责任及费用。

十四、违规及处理

1、违规行为包括,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违反比赛规则、影响比赛秩序等行为。

2、如有违规行为,取消参赛资格和所有成绩,并追回奖项。

3、如有违纪行为,参照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》、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》处理。

十五、申诉

对比赛结果及判罚有异议时,首先由领队或教练向总裁判提出口头询问。经解释仍有异议,须在30分钟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和相关证据,领队或教练同意仲裁裁定为最终结果。提价书面申诉时,需交纳800元申诉费。申诉经查属实,申诉费退还,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。

十六、规程解释

本规程解释权在赛事组委会,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。

信息来源:北京市击剑运动协会